关于2021年度市直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 医药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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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参保职工: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总体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市直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报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月4日-2022年2月11日。
票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原则上每天受理不超过200人。
二、受理地点
庆阳市政府政务中心服务大厅二楼C区医保窗口。
三、相关要求
1.按照市直职工门诊慢特病管理规定,市域内选定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实行直报,对未达到报销限额的鉴定(复查)费用及新申报通过人员的鉴定费用予以受理,其他票据一律不予受理;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购药备案登记人员按规定受理报销。
2.提交的票据必须是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财政部门监制的门诊收费发票或定点零售药店出具的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且符合医保“三个目录”的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药品费,若无明细需附购药处方或出售单位提供的购药清单(应注明药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3.所持有医疗票据日期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否则不予受理。
4.对短期内集中突击开票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慢性病待遇,情节严重的(假发票、串换药品等),移交纪委、司法等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因疫情影响,暂无法返庆人员票据受理可延长至3月31日。
四、报销方式
票据在市政务大厅二楼集中受理,随后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医药专家对用药合理性及用药量进行双重审核后录入系统结算,超限超范围部分不予报销。报销费用全部支付到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内。
五、注意事项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参保职工健康安全,现场办理报销业务时,请务必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排队等待期间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耐心等候,严禁扎堆拥挤。
庆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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