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 “延期办”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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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按照省医保局的统一安排和全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市医保局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行“不见面办”“延期办”等多种办理方式,确保把医保经办过程中的感染风险降到最低。
市医保局通过陇东报、机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不见面办”和“延期办”的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方式、申办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内容向全社会公示,同步公示了业务办理的电话、QQ、微信等联系方式。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医保经办大厅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工作,推行“不见面办”,利用“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为办事群众和单位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待遇申报、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认定、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及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信息修改等业务,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各级经办机构可商相关部门合理延长缴纳时限,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对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领取,离休干部、8023部队人员、伤残军人、红军遗孀等特殊人员医药费用报销及2019年度市直职工慢特病门诊医药费集中受理报销,以及市管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医保费用结算等业务延后办理,紧急特殊情况的电话联系,预约办理。对2020年享受待遇期满需要复鉴的人员,其享受待遇期延长,待具备鉴定条件时再安排。
暂时停止2020年度各参保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变动业务和2019年度市直职工慢特病门诊医药费集中受理报销业务。市医保局已安排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了相应处理,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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