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痊愈患者医疗费用完成“一站式”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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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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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下午,宁县第二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康复出院。宁县医疗保障局及时跟进,完成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报, 第一时间结算、第一时间审核。至此,宁县确诊的2例新冠肺炎患者全部康复出院。
第一例患者任某某参加了湖北职工医保,住院治疗总费用4217.80元,因没有进行异地就医被案而未能直接结算,出院时由医院全额垫付,患者本人没有负担任何费用。第二例患者邵某,宁县人,1月21日从武汉返回宁县,2月1日出现发热、流涕,当日在宁县人民医院检查后即在宁县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2月5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2月13日经专家组会诊,确认符合出院标准。该患者本次住院总费用3934.49元,基本医保报销2323.34元,财政资金全额补助个人自费部分1611.15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宁县医疗保障局按照“两个确保”的总体要求,着力强化政策保障,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中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应由个人负担部分财政全额给予补助;对诊疗方案确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设立临时编码,并组织医疗机构进行信息维护;及时向定点救治医院宁县人民医院下拨预付资金120万元。通过综合施策,保证及时支付医疗费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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