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医保局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共商医保基金管理工作
来源:镇原县医保局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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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服务,9月9日至10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分别赴镇原县医保局就医保服务和基金管理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这是继今年4月份镇原县医保局深入到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调研座谈后的又一次交流活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分管副院长及医保科、医务科、收费管理科负责人和镇原县医保局班子成员及业务股长参加了交流活动。双方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共同提高的原则,就医保政策的贯彻执行、限定支付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规范性、一次性材料的收费和支付、规范检查和治疗、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和协商沟通。
通过座谈沟通,镇原县医保局和市级两家医疗机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合力,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共同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明晰了思路,奠定了基础。双方一致认为,医疗保障事关基本民生大事,医疗机构是兜住民生底线的前沿阵地,要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医保“钱袋子”,使医保基金发挥最大效益的同时促进医疗机构发展,让老百姓得实惠;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出发点和共同目标都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要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能力和医保服务效能,促进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共同解决好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要增强责任意识、制度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依规依矩办事,确保医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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