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医疗保障局:党建+扶贫, “三项举措”持续巩固医疗保障扶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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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医疗保障局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建立了“党建+扶贫”机制,由党组书记亲自抓,党组成员分工抓,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工作形势,解决问题,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应保尽保。积极对接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及监测人员的数据信息共享。对此类特殊人员实施动态参保、分类资助参保。截止2021年12月,全县共有农村低收入人群42336人(其中除去双重身份后,特困人口446人、孤儿39人、低保对象4631人、边缘易致贫人口1555人、脱贫不稳定户747人、已脱贫户34855人、生活严重困难63人),异地参保1110人,无法参保21人,其余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为100%,实现应参尽参。资助农村低收入人群41205人530.86万元,完成应资尽资。
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待遇应享应享。继续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医保政策,实行三重保障待遇 “一站式”即时结算,减轻困难人口就医垫资跑腿负担,确保医保待遇持续稳定,减少返贫风险。2021年,全县住院补偿16342人次,三重保障补偿5244.17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到76.2%。(其中:农村低收入人群住院补偿7412人次,总补偿2831.44万元,其中基本医保补偿2059.42万元,大病保险补偿292.72万元,医疗救助479.3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90.3%)。
实现对监测人口应救尽救。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医保局主动寻标对标,主动排查因病致贫风险点,按照“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的要求,不断完善监测程序,提高监测质量。通过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筛查比对监测对象参保、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对确定的监测对象,根据人员类别,精准施策,全面落实待遇保障各项政策,动态清零,有效防止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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