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医保局迅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上“乙类乙管”新冠治疗医疗保障准备工作培训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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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庆阳市医保局迅速召开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相关政策优化调整实施工作会议,积极落实国家医保局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相关政策优化调整培训会议和全省医保系统疫情防控“爱心药包”发放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启动新冠治疗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进行全面安排,及时成立了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相关政策优化调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专责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结合实际,讨论制定了《庆阳市“甘肃方剂爱心药包”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从发放范围、采购方式、发放步骤、费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实现县级干部包抓县区和发放日报告制度,确保按时按量发放到位。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政策调整、资金划拨、药品发放、费用结算等工作严格按要求按时完成。截止1月8日12时,全市已实施“乙类乙管”后门急诊统筹报销10人次,医疗总费用6216.37元,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6108.76元,基本统筹基金支付4887元,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

二是加快工作进度。积极做好日常沟通、协调、联络,加强对医保基金支付保障和相关药品储备供应情况的监测分析。各县(区)按照发放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成立工作专班,靠实发放责任,充分依靠各级乡镇府和乡镇卫生院,结合参保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做好“爱心包”发放工作,确保这项惠民举措精准落实。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强和卫健、财政部门沟通,发挥工作合力,积极帮助基层协调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摸清发放人数,核准发放底数,避免重复发放,建立药品发放日报告制度,强化进度调度和部门工作协调,按时统计上报预付金拨付情况费用清算情况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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