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
| 标题 | 农村合作医疗 | ||
| 写信人 | 袁** | 写信情况 | 2019-09-20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请求事项:患者住院转院证明的条件限制,让患者自由选择适合的医院去治疗。比如说我爸爸今年81岁脑硬,镇原县医院不给办理转院手续,必须在县内医院治疗,住院十天,血压入院时9O一60,病人由于脑硬I影响说话语言不清楚。出院时86一54,病人说话没有明显的效果。大夫说可以出院了。时间够了,费用也超了。此后在我多次请求下终于给了转院手续,转入庆阳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治疗九天,病人血压正常了120一8O。病情好转说话能听清楚了。 这样过程病人反复住院,一个影响到病情的有效治疗期。第二个合作医疗报销也增加了,病人也多花不少钱。 请求领导调查、研究制定出一个有利于患者、有利于国家的便民政策。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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