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
| 标题 | 关于宁县境内慢性病报销零售药店咨询 | ||
| 写信人 | 梁** | 写信情况 | 2020-03-08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准备为我父亲选定慢性病定点机构和零售药店,请问宁县境内有核准的零售药店吗? 以回复为盼。 |
||
|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办结日期 | 2020-03-10 | |
| 回复内容 |
梁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现就您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留言咨询慢性病报销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关于调整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和结算方式的通知》(庆医保发〔2019〕141号)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市直参保职工,需自愿选择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包括诊所)和定点零售药店(连锁药店的应选择分店)各不超过3家,作为个人门诊慢特病诊疗或购药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确认,各县区医保局具体负责本辖区慢性病服务机构的准入和监管,并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在网站或市政府政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予以公布,职工可在公布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确认。 宁县按照工作要求已上报26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慢性病定点服务单位。其中包括:宁县人民医院、宁县中医医院、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宁县康宁精神心理康复医院、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宁县观音卫生院、宁县湘乐中心卫生院、宁县金村卫生院、宁县九岘卫生院、宁县石鼓卫生院、宁县春荣卫生院、宁县米桥卫生院、宁县平子卫生院、宁县良平卫生院、宁县早胜中心卫生院、宁县中村卫生院、宁县政平卫生院、宁县焦村卫生院、宁县坳马卫生院、宁县太昌卫生院、宁县长庆桥卫生院、宁县新庄卫生院、宁县新华卫生院、宁县南义卫生院、宁县瓦斜卫生院、宁县妇计中心。下一步,随着工作的推进,我们会逐步将更多的机构纳入提供服务范围,以利于在县区居住的市直职工有更多、更广的选择机会。 您为老人选择慢性病服务机构时,可到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也可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表格,并通过网站查询慢性病服务机构公布名单,填写后发送指定邮箱(邮箱账号:hbz466306055@163.com)。 上述答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您还有其他相关事宜,请咨询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予以详细解答。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联系电话:0934-8855610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9日
|
||
|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