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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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异地就医出院后如何报销? | ||
| 写信人 | 王** | 写信情况 | 2020-07-15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母亲在县合管局备案异地就医陕西西京医院行心脏搭桥手术,手术费用15.6万,现已出院,听说可以报销三个地方,为了不跑冤枉路,在此咨询下,麻烦详细解答下,具体可以报销那几部分?分别是?是否有先后顺序?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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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0-07-21 |
| 回复内容 |
王先生您好: 关于您咨询异地就医出院报销流程:住院补偿,对于备案成功的异地就医人员,出院时可在所住医院直接结算基本医保补偿费用;若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持发票原件、跨省异地结算单原件、病历复印件、病案首页、费用清单、出入院记录、诊断证明、出入院证明、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到镇原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9号窗口办理),经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费用若符合我县医疗救助条件可纳入我县医疗救助报销范围(到户籍地乡镇政府申报)。 若需要了解更多的医保政策,可关注“镇原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镇原县咨询电话:0934-7169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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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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