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
| 标题 | 村里参保,单位也参保 | ||
| 写信人 | 张** | 写信情况 | 2020-07-17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我是宁县的,11年毕业工作单位在咸阳给我交了医保,户口还在村里,家里又给我交了农村医疗保险,说是必须全家交,不然家庭成员报销不了,现在已经快交十年了,交了双重,我想把农村合作医疗停了,需要怎么办理?而且想问一下这个之前的费用能退回来吗?还有就是这个国家医保局政策是自愿参保的,为什么到了我们这必须全家都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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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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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0-07-21 |
| 回复内容 |
张先生: 您好,您把在外地在外地所缴纳医保证明拿回村上备案,便不用再重复缴纳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也不会影响家中其他成员看病报销。 如您还有问题请拨打宁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934-6689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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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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