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
| 标题 | 医保网上缴费后需要领取发票 | ||
| 写信人 | 李** | 写信情况 | 2020-10-29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2020年10月中旬在手机支付宝上缴纳了2021年医保费,现需要医保缴费的发票用来报销,请问去哪里开具发票或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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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0-11-05 |
| 回复内容 |
关于西峰区居民信件咨询“医保网上 缴费后需要领取发票”的答复 网友您好! 接到您在网站的信访函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西峰区医保局就您反映的医保缴费票据事宜联系您本人并做了政策解释。 西峰区城乡居民2021年医疗保险缴费从2020年9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可通过农商银行网点、农业银行或通过乡政府税务代征系统、手机银行APP客户端、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票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甘税(2019)560号),根据来信人留言已在手机支付宝缴纳2021年医保费,现已跟来信人李芳取得联系,缴费7天后,可到庆阳市西峰区税务大厅换取税务缴费凭证作为报销凭证,在单位报销。 非常感谢您关心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如还有不了解的地方,请咨询庆阳市医疗保障局(0934-8860201)和西峰区医疗保障局(0934-6625332)。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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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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