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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情况
标题 关于医疗保险补缴事宜
写信人 见** 写信情况 2020-11-02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一下:
1、我们单位的医疗保险只交到7月份,现在我想一次性补缴到11月份,可以吗?还是必须要先核定一个月的人员名单及金额,缴费之后才能再核定下个月的,然后缴费,前后4次才能办理成功,另外,目前医保核定缴费不能网厅操作吗?必须去大厅现场办理?
2、工伤保险也是,必须一个月一个月的现场核定吗?能否通过网厅办理?
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办结日期 2020-11-10
回复内容

关于网民咨询医疗保险补缴事宜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在我单位网站咨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宜,现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核定缴纳问题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庆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参保单位可选择按月、季、半年、全年核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须在次月或季末25日前完成核定缴费工作。当年核定缴费工作务于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市直机关事业(含驻外机构)单位、群众团体通过与税务总部、财政部门、有关商业银行四方共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书》,实行网上扣款,即时缴费。单位经办人员在医保服务窗口核定后,持《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据》与税务部门核对无误后,税务部门通过“税银联网缴税”方式进行银行端查询或扣款缴费,同时给单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缴费单位持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据》到医保服务窗口记帐确认缴费后,缴费工作办理结束。也就是说职工医保费的核定和征缴以单位为主体统一进行,不需要个人单独缴费。

医疗保险使用的是全国统一建立的金保专网,为了确保信息数据安全,目前暂不允许和互联网对接,因此上核定暂时不能实现网厅操作。但核定以后可通过“税银联网缴税”方式进行缴费。

二、关于工伤保险缴纳问题

工伤保险由人社部门管理,具体业务由市医疗保险局承办,相关情况请您咨询庆阳市医疗保险局,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934-8855173。

如果您医疗保障方面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进行详细咨询,联系电话:0934-8855172。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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