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
| 标题 | 慢性病申请相关规则及 | ||
| 写信人 | 仇** | 写信情况 | 2021-04-19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市关于慢性病申请相关条件及办理需求资料,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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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1-04-26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仇先生: 您好!收悉您在我单位网站咨询宁县城乡居民慢特病相关问题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宁县医保局进行办理。现在根据政策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纳入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共52种,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补偿限额内,按患者实际费用中符合“三个目录部分的费用以70%比例予以补偿,超过年度限额后医保基金不再补偿。具体内容如下。 Ⅰ类7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Ⅰ类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60000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0元。 Ⅱ类(14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性早熟(9岁以下)。Ⅱ类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4000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 Ⅲ类(19种):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耐药性结核病,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痴呆症,银屑病。Ⅲ类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000元。 Ⅳ类(7种):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症,砷中毒,疟疾,普通肺结核。Ⅳ类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元。 申请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9月30日,患者就诊后凭诊断证明、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或近两年相关病种住院病历首页(加盖医疗机构病历专用章)等资料,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填写《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鉴定申请表》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申请病种确认。 宁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已联系您告知慢性病报销政策及申请流程,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请致电宁县医保局,电话0934-668923。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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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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