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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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靶向药的报销流程 | ||
写信人 | 庆** | 写信情况 | 2021-06-22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一下咱们市医院有乳腺肿瘤靶向药赫赛汀吗,如果有价格是多少?如果在西京医院用赫赛汀的话 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备案吗?还有赫赛汀的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领导回复。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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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1-06-25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在我局网站留言咨询赫赛汀报销流程等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现根据政策答复如下: 赫赛汀药品名为曲妥珠单抗,属于国家谈判药品,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庆阳市人民医院目前没有此药,您如果在外地购药,在使用过程中请按以下相关政策执行。 一、住院使用谈判药品支付政策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谈判药品,由个人自付20%后再纳入乙类药品结算;本地、异地参保患者住院使用谈判药品均不需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单独审批。住院期间使用谈判药品费用与住院费用一同结算,因特殊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允许外购谈判药品,也应与当次住院费用一同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须单独记录和上传谈判药品费用明细。 二、门诊使用谈判药品支付政策 参保患者门诊使用谈判药品的,实行单独审批,单独结算。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个人自付固定比例后,统一按70%比例报销,年度支付限额3万元。属于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不挤占门诊慢特病限额,但不得将谈判药品剩余自付部分纳入门诊慢特病重复享受报销政策;不属门诊慢特病的,按支付比例单独报销结算。 三、谈判药品使用管理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使用谈判药品实行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定责任医师的“三定”管理,符合谈判药品治疗性用药的参保患者均可在指定医药机构购药使用。谈判药品门诊使用实行申请、鉴定、审核、备案制度。谈判药品门诊购买使用包括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指定零售药店购药两个渠道。参保患者出院后或经诊断可以门诊治疗用药的,责任医师有义务告知患者携带相关证明到参保地(转诊患者、本地患者、异地安置患者)或就医地(异地安置患者)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办理申请、备案手续。参保患者申请时,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及治疗方案,诊断建议(证明)书,以及专门机构特殊化验指标结果报告单。 其中使用抗肿瘤靶向药物的患者,以基因检测结果为指征的,应提交具备基因检测技术资质单位出具的基因检测报告。经过医师鉴定、医院医保办复核后在当地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发给《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可享受一个年度的谈判药品医保待遇。谈判药品医保支付自《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核发之日生效。一年后仍需继续使用谈判药品的,重新申请办理。经过审核备案后,参保患者持社保卡、《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到指定医药机构购药,责任医师或执业药师核对参保患者身份、真实记录病情、开具处方,并在《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上记录用药时间和剂量。原则上谈判药品一次开药量应控制在30日用量内。 如果您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请致电庆阳市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934--8855172、0934-8860082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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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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