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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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加入职工医保,停用城乡医保 | ||
写信人 | 杜** | 写信情况 | 2021-09-29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本人2021年8月8日入职于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本人于年前已经缴纳城乡个人医保,目前单位需要缴纳职工医保,要求停止本人个人城乡医保,目前不知道如何办理手续?以及办理手续能否他人代办?麻烦各位领导。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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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1-10-12 |
回复内容 |
杜鑫先生: 您在我局网站留言咨询中止城乡居民参保关系信件收悉,请您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到西峰区九龙南路27号西峰区医保局规划信息股(111室)现场办理居民医保停保业务,停保后当天即可参加天水市职工医保。该项业务也可以委托人员代办,由代办人携带您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前往上述地点办理。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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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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