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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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医保求助 | ||
| 写信人 | 田** | 写信情况 | 2022-02-14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求助人:田应堂,现年67岁,原庆阳市制药厂下岗职工,2014年10月23日退休。电话:18193456895 2022年1月24日因急性脑梗死和高血压三级到庆阳市中医院住院治疗,2022年2月9日办理出院手续时,社保卡无法使用,咨询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告知无医保,随后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工作人员告知需等待两个月。因本人不懂相关政策,退休后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给工作人员带来不便。 因病情原因,目前还需要入院做康复治疗,医院收费人员称前期费用未办理结算,再次办理入院后前边费用无法报销。现本人居家治疗,希望相关领导能看到求助信并于以解决社保问题,感谢!给工作人员带来不便表示歉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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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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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2-02-22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田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我单位网站留言反映家人因病住院费用无法报销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了解核实,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您家人系原庆阳市制药厂职工,因企业倒闭导致职工医保断缴,2014年10月份退休。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庆阳市地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08〕198号)规定关破企业退休职工要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由于您家人在到达退休年龄后没有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办理参保身份转换手续,导致今年因病住院后费用无法报销。您于2月9日向我局政务大厅窗口提交的相关手续经局务会研究已通过,您家人的参保手续已完成系统内登记,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通知您前去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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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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