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
信件情况
标题 咨询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写信人 卿** 写信情况 2022-03-09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庆阳市居民医保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和耗材的支付政策(自付比例),居民医保年度封顶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及起付线是单次累计还是年度内累计一次,大病保险封顶线,居民医保单次住院超过3万封顶线的费用是否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希望局网站上多公布一些报销政策,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办结日期 2022-03-15
回复内容

关于网友咨询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的答复

 网友:

您好!您在我局网站留言咨询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1.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和支付政策。基本医保报销都必须遵循目录管理的原则,目录内的项目才能纳入范围按比例报销。医保目录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简称“三大目录”),目录内的药品、耗材、诊疗项目一般分为甲类和乙类,没有纳入目录内的在医保报销中列为丙类项目,不予报销。

支付政策:使用“甲类目录”所发生的费用,全额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按比例支付;使用“乙类目录”所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0%后,剩余部分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按比例支付;住院期间使用国家谈判药品的,按规定个人自负10%后,再按乙类管理(还需自付乙类药品的10%);属于“定额”支付的,按照规定限价执行,超过限价的不予支付,低于限价的按实际费用按比例支付。使用没有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及耗材,即“丙类目录”所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报销比例:审核结算时,报销比例一般与市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有关,不同等级的医药机构,执行不同的报销比例,鼓励到基层就医,报销比例相对较高。

2. 关于居民医保年度封顶线。我市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为6万元,超过年度封顶线后,基本医保不再报销。

3. 关于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年度累计计算,一年只计一次,不再按住院、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意外伤害等情形区分。参保的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普通居民个人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6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70%;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销80%。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至2500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4. 关于在网站公布医保政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及时将应当公开的医保政策文件在我局官方网站(http://ylbz.zgqingya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进行了公开发布,并适时进行更新,请您随时关注。

如果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也可以电话或现场进一步了解,我们将会耐心详细的予以解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8860082。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314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