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
| 标题 | 关于跨县区合作医疗报销问题 | ||
| 写信人 | 谭** | 写信情况 | 2022-03-31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户籍在宁县,在宁县交合作医疗,但长期在西峰生活,合作医疗是否需要转到西峰,如果不转到西峰,是否可以在西峰直接住院报销,报销比例是否会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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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2-04-13 |
| 回复内容 |
关于谭先生咨询医保报销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谭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我局网站留言咨询“跨县区合作医疗报销”的相关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并了解具体情况,现答复如下。 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目前我市各县(区)居民在市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后,报销时不受参保区域限制。居民住院报销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如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则需首诊二级医疗机构在网上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没有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人员,出院结算时降低10个百分点予以报销。城乡居民在参保期内不办理转移参保关系,您如果为了结算方便,想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议您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到居住地办理参保关系并缴费,同时联系宁县医保局终止原参保关系,避免重复参保,系统无法录入。 您提到的合作医疗已于2017年更名为城乡居民医保,敬请您多关注了解医保政策。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请您致电宁县医保局(0934-6689239)或西峰区医保局(0934-8211059)。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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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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