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
| 标题 | 关于个人医保卡余额转出事宜 | ||
| 写信人 | 郑** | 写信情况 | 2022-04-01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以前属于企业职工,自公司倒闭后,于2021年2月开始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截止2022年1月份,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 由政府部门代缴,医保卡目前余额还有500多,但是我本人已转为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目前卡内余额无法使用,如何进行转出,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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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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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2-04-0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郑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我单位网站咨询“关于个人医保卡余额转出事宜”相关问题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联系您了解情况,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庆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庆医保发〔2022〕22号)规定,参保人员放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正常参保缴费期产生的医疗费按规定报销结束后,本人可持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和个人放弃基本医保承诺书等资料,提出申请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基金,经办机构审核后,将个人账户余额基金转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同时注销其职工医疗保险账户。 请您根据上述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庆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医保局窗口办理个人账户余额结转。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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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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