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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情况
标题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咨询
写信人 杨** 写信情况 2022-04-25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本人参加职工医保及生育保险,本人妻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现就生育保险有以下3点问题需咨询,烦请回复。
1、本人妻子现怀孕15周,分娩后是否可以用本人生育保险申请报销门诊检查费用及住院费用;
2、如果不能用于本人妻子分娩相关费用报销,请问本人参加的生育保险可以用于报销哪些支出;
3、在甘肃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dzpz.ylbz.gansu.gov.cn)个人网厅,可以为本人妻子进行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请问该项功能主要作用是什么。
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办结日期 2022-05-07
回复内容

杨先生:

您好,您在我局门户网站留言咨询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的信件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和您电话联系,对您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您表示满意。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费用报销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检查费用)按照普通住院保障标准进行报销,门诊检查费用不予报销。

二、关于配偶生育保险报销

男参保职工配偶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纳入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按女职工报销比例的50%予以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检查费用)按普通住院保障标准进行报销;产前门诊检查费用按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支付,实行定额保障,最高不超过1200

三、关于甘肃医保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

甘肃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是甘肃省医保公共服务门户,旨在实现热点高频业务零上门自助办理,参保人员可以在个人网厅办理已开通的医保业务。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56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