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
| 标题 | 医保关系转移问题咨询 | ||
| 写信人 | 杨** | 写信情况 | 2022-06-06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我是今年到咱们庆阳这边工作,之前在新疆那边工作的,我想咨询一下医保关系是否可以从新疆转移回到我们庆阳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否也可以转回来?具体需要走什么流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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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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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2-06-16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杨先生: 您好!您在我局网站留言咨询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庆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庆医保发〔2022〕22号)第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劳动关系或参保状态发生变化时,经办机构要及时予以变动处理。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市域内调动的,不再办理个人账户余额转出手续;第十五条: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上传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匹配并核对个人账户转移金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按照上述规定,您的医保关系可以转移,请您及时与原单位衔接办理相关手续。我局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政策和经办程序告知您,请抓紧办理,办理期间有什么问题,可以前往庆阳市人民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229窗口详细咨询。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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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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