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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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医保相关政策咨询 | ||
| 写信人 | 邵** | 写信情况 | 2022-06-07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你这边希望得到官方权威回答。 第一、请问医保缴纳是采取自愿还是强制? 第二、请问如果未缴纳医保会停掉低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吗?是否有相关政策存在? 第三、请问如果错过缴纳医保时间是否可以补交? 第四、请问在外省读书的大学生学校已经为学生缴纳了医保,是否需要缴纳家里这边的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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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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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2-06-16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邵先生: 您好!您在我局网站留言咨询医保相关政策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缴纳是自愿还是强制的问题 医疗保障是国家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是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医保基金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居民个人缴费仅占筹资总额的1/3,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补助。居民只有按期足额参保缴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从现有法律看,暂时没有明确居民必须参保缴费,但是,从实际情况来说,国家鼓励居民参保,确保都能纳入保障范围,因而,全国居民参保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每个居民都应该积极参加。同时,国家对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给予资助,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 二、关于未缴纳医保会停掉低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吗?是否有相关政策存在?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设定任何限制性条件,更不存在捆绑的问题。但是,我们注重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对申请纳入保障范围享受低保的家庭人员,我们要及时核对,查看这些人员是否都参加了医疗保险,没有参加的及时动员参保,避免因病致贫。国家、省上也要求对这类人员实行动态清零,发现一个,清零一个,防止漏保。 三、关于错过缴纳医保时间,是否可以补交? 普通人员错过医保缴费时间后不允许再补缴医疗保险费,对低收入人口中的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这五类救助对象,则予以倾斜照顾,足额补缴后按规定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四、关于省外读书的大学生,学校已经为学生缴纳了医保,是否需要缴纳家里这边的医保? 国家规定不允许重复参保,不管是市内、市外,只要参加了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都不需要再重复参加。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工作后具备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条件的,可以申请终止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关系,然后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读学生,学校已经为其缴纳了医保,则不需要在户籍地再次缴纳医保费用,医保信息平台也不支持重复参保。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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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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