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
| 标题 | 居民医保省内异地报销 | ||
| 写信人 | 任** | 写信情况 | 2023-04-17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我目前参加的是兰州市居民医保,今年3月底在庆阳市人民医院住院生小孩,去年甘肃医保开始实行“省内无异地”,我也咨询过兰州医保局,说到时候出院直接办理结算就可以,所以我就没有办理医保转移手续,这次我出院办理结算的时候医院说是报销不了,让我返回兰州办理报销手续,我多次咨询兰州那边,都说可以直接结算,按照普通疾病住院报销,但是咱们这边说不行,既然都省内无异地医保结算了,为什么报销还要回参保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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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3-05-15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任女士: 您好!您在我局网站留言咨询“居民医保省内异地报销”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在兰州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3月25日至3月30日在市人民医院产科住院,市人民医院按照异地生育住院结算时无法直接结算。经我局与兰州市医保局联系,被告知兰州市城乡居民生育住院可按普通住院出院直结,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请您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市人民医院进行重新结算。 为了彻底解决此类问题,我局又咨询省医保局,省局也答复全省城乡居民生育住院可按普通住院予以结算报销。今后我局会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优化经办服务,努力提升群众报销便捷度。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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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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