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
| 标题 |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 ||
| 写信人 | 李** | 写信情况 | 2023-06-19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我是城镇职工医保,在咱们市医院住院出院后,了解到单位给我还购买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请问这个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报销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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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3-06-27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在我单位网站留言咨询“职工补充医保报销流程”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职工补充医保报销流程。我市已实现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即参保职工出院结算时,住院费用依次经基本医保、补充医保报销,参保人员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同医疗机构结算。 二、职工补充医保报销范围及标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保障参保职工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按比例分段递进报销。其中:补偿基数0—5万元(含)的,按80%比例报销;5万元以上的,按85%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不超过30万元。自2023年7月1日起,职工补充医保报销比例调整为90%(以出院时间为准),一个自然年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我局工作人已电话联系您告知相关政策,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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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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