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
| 标题 | 异地就医回来结算问题 | ||
| 写信人 | 豆** | 写信情况 | 2023-09-03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本人今年七月底在南京市做了一个手术,由于不清楚政策未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当时想着就医后回到当地医保局提交资料走报销,但是询问医保局后给出回复不备案均不给报销,请问现在我这个手术费用就只能自己自费了么? |
||
|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3-09-0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豆女士: 您好!您在我局网站留言反映“异地就医结算报销”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庆医保发〔2022〕94 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要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经核查,您参加了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7月份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因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能直接结算。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将报销相关政策向您做了解释,请您尽快携带相关住院资料前往宁县焦村卫生院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 |
||
|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