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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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农村医疗保险 | ||
写信人 | 芦** | 写信情况 | 2023-09-0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农村医疗保险费用增加及年底账户内余额会清零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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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3-09-14 |
回复内容 |
您好! 您在我单位网站留言咨询“农村医疗保险”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具体筹资标准由国家统一确定。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动态调整筹资水平,不断优化筹资结构。 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建立时曾建立个人账户,但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保障不足、共济能力差等弊端,还影响了制度支撑能力,因此2007 年城镇居民医保建立之初即确定建立门诊统筹,不建个人账户,随着新医改的推进和居民医保城乡统筹的实现,原新农合的个人账户也通过开展门诊统筹替代,达到了加强基金共济作用、提升保障功能的效果。自2023年7月1日起,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符合“三个目录”的普通门诊费用,每人每年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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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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