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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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门诊共济未直报希望解决 | ||
| 写信人 | 张** | 写信情况 | 2023-09-23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2023年5月因单位医保交款未到账本人门诊共花费八百余元未能够参与职工门诊共济直接报销,遂使用职工个人账户全额支付,后因医保不能跨月冲账的原因亦未能在医疗机构退费补办报销。2023年9月份本人门诊就诊三次共计一百余元,因未知原因亦未能参与门诊共济直报,遂使用职工个人账户全额支付,经多方查询亦不知不能报销的原因。在职职工一年门诊共济额度也就1020元,我今年的大部分门诊费用近千元未参与直报。请问:能否持就诊费用结算单在医保经办机构直接零星报销,若不能希望给与我其他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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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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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3-10-0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张女士: 您好!您在我局网站留言反映“门诊共济未直报”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庆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试行)》文件规定,门诊共济实行直接结算,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暂未办理市内门诊费用零星手工报销业务。 经核查,您在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职,2023年5月因您单位未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导致您未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在断保期间您使用个人账户在门诊就医时系统自动为您累计了门诊合规费用报销额度,您的门诊合规费用累计达到1700元,门诊统筹基金累计681.32元。我局工作人员已和系统工程师联系,为您更改实际报销门诊合规费用累计起付线,现在您即可享受门诊共济直接结算待遇。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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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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