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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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补充资料报销续缴问题 | ||
写信人 | 昔** | 写信情况 | 2024-08-2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退休人员,慢性病多次入院治疗,最近一次出院结算被告知企业补充医疗报险4月份暂停缴纳了,报销受限,后续还要入院治疗,昂贵医疗费用无法负担,咨询一下此补充医保是否可以补交或者是否有办法个人补缴或续缴,以贵处回复为盼,感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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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4-08-30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在我单位网站留言反映“医保未缴费无法报销”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网友父亲为我市宁县退休职工,享受我市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由参保单位为职工缴费(包括退休职工),每月112.5元。经宁县医保局核实,该退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目前缴至2024年4月,因此不能享受职工补充医保待遇,待单位正常缴费后可按规定享受职工补充医保待遇。宁县医保局已电话联系网友说明情况,后期如有疑问请拨打0934-6625332咨询。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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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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