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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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产前检查报销问题 | ||
写信人 | 王** | 写信情况 | 2025-06-19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是怎么规定的,去社区报销两次,第一次报销说票据走了个人账户和统筹的全部不予报销,沟通以后,让拿去报销,第二次说达不到起付线的不予报销,超过统筹支付额度的也不予报销,正常统筹不是所有职工都有的吗?统筹也是取消单位缴纳划拨个人部分以后才有的,产前检查费用是生育津贴的一项,正常和统筹是不挂钩的呀,如果我走了统筹,后期看任何病都不能再走统筹了呀,两次去规定不一样,窗口办事人员也说不准哪些能报销,哪些不能报销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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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5-07-01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根据我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庆医保函〔2024〕124号)文件精神,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且未享受统筹基金报销的(门诊共济除外),可申请零星报销。 经调查核实,因西峰区兰州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经办人员对该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未能及时受理诉求人资料并办理产前检查费用报销。西峰区医保局已责令西峰区兰州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该医保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电话向诉求人解释了相关政策和报销流程。告知诉求人可携带相关资料(生育检查门诊收费票据、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前往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办申请报销。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人员进一步认真学习医保报销相关政策,确保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规范、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联系人:曹怡璇 联系电话:88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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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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