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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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对罕见病有什么政策 | ||
| 写信人 | 李** | 写信情况 | 2026-03-04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本人女儿于 2026 年 2 月 3 日确诊为 MDA5 抗体阳性幼儿皮肌炎,该病症属于皮肌炎的罕见亚型,而其所属的特发性炎症性肌病(含皮肌炎)已被收录于 2018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现特向贵单位咨询,庆阳市针对此类罕见病是否出台相关医疗保障、费用报销等政策待遇,望予解答为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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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6-03-20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咨询“庆阳市幼儿皮肌炎医疗保障及费用报销政策”的信件收悉,经核实,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属实。 需要向您说明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定位是“保基本”,主要用于保障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目前,我市医疗保障政策尚未针对罕见病(含幼儿皮肌炎)出台专门的保障政策,该疾病相关医疗费用仍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如您还需进一步咨询该疾病报销流程、报销比例等相关政策详情,可致电咨询电话:(0934)8855612,也可前往您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现场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解答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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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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