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医保局扎实推进 城乡居民参保资助工作
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镇原县医保局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对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政策,每人资助320元;对农村一、二类低保、城市全额低保对象资助标准为22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城市差额低保对象资助标准为160元;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60元;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对脱贫人口继续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00元。对2022年已参保困难群众共资助120509人1541.75万元。同时,对2021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参保、动态资助,至目前已资助4644人69.99万元,做到随参保随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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