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医保局开展药品集中 带量采购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
为严格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近日,华池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了三个考核组,深入全县医疗机构扎实开展考核工作,让集采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本次考核批次包括第一批二次、第三批二次、第四批二次、第七批次等十二批次国家集采药品,重点围绕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30天回款率、药品费用增长率、线下采购占比等指标进行考核。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查看系统数据等方式,对医疗机构集采药品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赋分,形成考核结果。
至目前,已完成了全县22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核定获得资金164.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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