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扎实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为困难群众就医兜底
为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庆阳市将“重特大疾病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列为2025年度民生实事重点项目。今年以来,庆阳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构建多层次医疗救助体系,全力织牢织密困难群众就医兜底网。截至3月底,全市已实施医疗救助12.66万人次,支付救助资金5201.75万元,为困难群众托起“稳稳的幸福”。
陇东区域医疗中心航拍。 庆阳融媒记者 陈飞 摄
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创新实施“三重保障”机制,对全市范围内的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已脱贫人口、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7类救助对象产生的医疗费用,通过“一站式”直接报销、依申请报销、二次报销的方式进行救助,形成阶梯式救助格局,年内计划救助45万人次以上,患普通疾病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规定病种的年度救助限额为8万元。
宁县第二人民医院肾脏病科医生为肾病病人义诊。庆阳融媒记者 路娜 摄
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实行直接救助。具体救助标准为:特困人员(孤儿)按照100%比例实行救助;农村一、二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按照90%比例实行救助;农村三、四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75%比例实行救助;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照70%比例实行救助,年度起付标准为2500元;脱贫人口按照20%比例实行救助。
医护人员向患者家属宣传医保政策。庆阳融媒记者 黄飞 摄
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通过依申请方式实行救助。经申请符合民政部门认定条件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及门诊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自付部分按70%的比例实行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为6500元。
庆阳市中医医院层流病房内,医生为病人做检查。庆阳融媒记者 路娜 摄
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二次倾斜救助。二次倾斜救助起付标准随全省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变化适时调整,今年3月底前的起付标准为7800元,从4月1日起调整为8400元;二次倾斜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医疗救助是民生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庆阳市医保局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救助服务流程,加强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确保全年救助45万人次目标高质量完成,让医改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为乡村振兴筑牢健康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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