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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2 10:30:57 浏览次数: 【字体:

庆医保发〔20205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现就医保系统有关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安排部署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要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尽快安排部署,做到规范科学应对,积极联防联控。

 二、落实防控措施

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防控工作。一是遵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做好预防和救治药品的采购配送,满足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急储备需求。二是积极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疗救治的保障工作,对在定点医疗机构检测和救治中出现的医保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是积极参与市、县(区)统一组织的联防联控工作。四是主动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掌握可防可控的最新方法当好宣传引导员,既要认清防控的严峻形势,又要坚定信心,科学应对,消除恐慌,坚持内紧外松,要通过开展医保行业的健康教育行动,增强参保群众和干部职工的防控意识,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五是结合春节值班,统筹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医保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杭小平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李政、杨忠义、张寒,三级调研员任生芬,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方彬担任,成员为各科室(支部)负责人,主要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医疗保障、疫情应对、宣传引导和联防联控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市局防控工作的具体联络科室是办公室,联系人郭玉鹏,联系电话:8855607,8860201,13993406677。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