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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市直城镇职工2019年度 门诊慢特病报销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2 20: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直各参保职工: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经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市医疗保障局决定从即日起恢复市直城镇职工2019年度门诊慢特病医药费报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3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正常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二、报销地点

市政府政务中心服务大厅C区(市直职工慢特病门诊医药费报销点)。

三、提交资料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财政部门监制的门诊收费发票和定点零售药店出具的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且符合医保“三个目录”的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药品费,若无明细需附购药处方或出售单位提供的购药清单(应注明药品名称、单价、金额)。

医疗票据日期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否则不予受理。

四、报销方式

前来办理慢特病报销的人员通过自动叫号机抽取号码或网络预约方式取号。

五、注意事项

现场办理业务时,为了确保参保职工健康安全,请大家佩戴口罩,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排队等待期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不要拥挤。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