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三家医院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来源: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王永智 发布时间:2024-11-14 08:40:4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庆阳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第11次局务会议决定,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自2024年11月13日起,取消庆阳庆平博士眼科医院、庆阳三力仁和医院、庆阳智信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结算资格,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现予以公告。 庆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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