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年底违规突击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的公告
近期,出现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为报销门诊统筹剩余资金,违规集中购药刷卡、诱导或主动突击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等违规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两定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现就突击违规使用门诊统筹基金行为予以提示:
一、两定机构注意事项:
1.不得为清空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年度限额违规集中刷卡。
2.不得收集、滞留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3.不得将非门诊慢特病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报销。
4.不得传输虚假数据进行医保报销。
5.不得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不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8.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处方等有关资料。
9.不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庆阳市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约定的条款。
医保部门将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就诊人次突增、结算费用突增等情形必查,凡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医保部门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对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收回报销基金,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各参保人注意事项:
1.不得为清空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统筹额度集中刷卡购药。
2.不得违规虚开发票金额,对于用药量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及发票合理性存疑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提请就医地医保部门进行协查。
3.不得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为清空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统筹额度违规集中刷卡使用。
4.不得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5.不得使用本人医保卡购买生活用品、保健品等。
市、县医保部门将对单次报销费用高、报销时间相对集中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参保人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医保部门调查核实后,将拒付当期费用,取消联网结算3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待遇资格,向社会公开曝光。
敬请广大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共同监督,维护基金安全,合力营造诚信公平的就医环境。若发现上述现象,请拨打举报电话。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0934-8855613
庆阳市医保中心:0934-5912393
西峰区医疗保障局:0934-8219089
庆城县医疗保障局:0934-3198068
宁 县医疗保障局:0934-6625282
镇原县医疗保障局:0934-5925056
环 县医疗保障局:0934-4681009
华池县医疗保障局:0934-5926031
合水县医疗保障局:0934-5525600
正宁县医疗保障局:0934-6123689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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