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中共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15 15:00:29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7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局党组始终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立行立改的责任担当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最高站位深刻领会。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黄泽元同志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认真领会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关要求及巡察整改工作提示等具体标准、程序、要求,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以最严要求高效部署。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刻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反馈的4方面41个问题及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100条,列出问题、任务、责任“三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单位)以及落实科室(单位)、完成时限,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审定。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工作专班,分管领导为专班负责人,统筹协调整改工作。2024年11月上旬,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牵头整改第一责任。以最强自觉落实整改。局党组先后3次集中学习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内容、4次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局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先后5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听取各牵头科室(单位)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调度协调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列席指导巡察整改工作相关会议并提出工作建议,推进整改工作顺利落实。

(二)党组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两任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9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海英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作出表态,对反馈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反馈巡察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整改事项。2024年9月8日以后,许晓远同志接任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和责任进行了交接,多次亲自修改巡察整改方案,到任后首次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中共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建立工作督办、工作调度、工作通报、工作约谈“四项机制”,通过督促、检查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点面结合常态化调度,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打通“中梗阻”,破解“执行难”,确保集中整改工作高标准完成,整改成效经得起评估检验。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5月15日,巡察反馈的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需要长期整改5个;制定整改措施100条,完成90条;建章立制中新增258项,修订完善67项;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36项)

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成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关于医保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等,每月研讨交流1次,推动互学互鉴,凝聚思想共识。二是加强调查研究。2024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和各县(区)开展专题调研情况,主动听取意见建议,现场研究解决问题,征集到意见建议58条,已全部解决到位。三是增强工作实效。乡、村政务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医保服务网络,全市统一印制发放《操作指南》、事项清单及“医保服务站”标识牌,8县(区)均已全面落实乡级18项、村级12项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实现简易事项乡村可办。

2.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够有力。

1推进DRG付费试点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沟通协商谈判、动态调整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特例单议、绩效评价”五大机制,有力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规范运行。截至目前,全市按DRG付费医疗机构实现了全覆盖,病种覆盖率96.88%,医保基金覆盖率93.37%,基金结付率95%,入组准确率99.99%,病案质控通过率99.91%,有力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数据分析。组建医保数据工作组,常态化对付费政策、费率调整、业务流程、质量控制、稽核监管、考核评价、效果评判等多方面进行专业性数据分析,动态监测付费政策实施效果。年初,组织完成多轮费率、系数等核心要素测算,力争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和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的精准适配。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开展DRG付费专项绩效评价,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对2024年DRG已结算病例数据开展核查,倒逼医疗机构完善内控机制,增强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资源整合和病案质量显著提升。

2督促指导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责任落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管力度。及时组织各县(区)医保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平台监测、医疗机构自查、医保部门实地核查等形式,对全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尚在协议期内集采药品执行进度、药款结算、协议签订、非中选高价药品采购等相关数据进行核查,严防发生集采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增量问题。截至2024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正在执行期内的11批次中有约定采购量药品采购序时已基本达标,非中选高价采购均控制在规定比例内。二是压实履约责任。围绕医疗机构存在的零采购、高价采购非中选、超期未结算货款、网采率未达标等问题,集体约谈了县(区)医保局和市管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医保部门监管责任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政策培训。组织举办了全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政策培训班,详细解读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价采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与把握,提升了工作能力。

3.医保基金管理有差距。

1收缴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及时足额缴纳医保费问题,2024年11月29日向欠费县(区)发了《督办函》,督促县(区)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所有欠费补缴到位;2025年3月31日,再次下发《督办函》,要求于4月30日前缴清欠费,若逾期未交,我局将按照“先参保缴费,后享受待遇”的规定,自2025年5月起暂停欠费县(区)职工的医保待遇享受,直到补齐欠费后再行恢复。二是针对账表不符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在2023年年底清算时按上级要求做了账务处理;市级统筹时县区未上解资金结余,已于2024年4月全部完成上解。

2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制定下发省级飞检、市级专项检查负面问题清单,落实日常核查全覆盖。2024年底,全市定点医药检查率100%,处理率73.8%。其中庆城县100%、正宁县48%、西峰区98%。二是推进智能监管应用。依托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时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进行动态跟踪,不断提升智能监控效能。2024年已全部完成平台存量疑似问题处理,实现了按季度实时审核,工作进度位于全省前列。三是加大检查力度。采取县(区)带队交叉检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的方式,2024年对全市120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费用651.68万元。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对西峰区、环县14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费用99.03万元,对查出问题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2024年西峰区和宁县开展的基金监管检查,追罚分别达到3.75万元、1.79万元。

3主动发现骗保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推进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增强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合水县查处2起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正宁县查处2起虚假票据和重复报销案件,已追回基金并予以相应处理。

4.医保信息化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是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医保信息化工作台账,落实周督促、月通报制度,对医保信息化工作进展速度慢的县(区)医保局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全市医保码激活率达到95%以上。全市23个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已完成移动支付19个,实现线上就医全流程应用的机构18个。全市20个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流转上线应用通过国家正式验收17个,6个谈判药品定点药店通过国家正式验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码及医保便民功能使用宣传信息120余条,联合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面对面宣传,手把手教会,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医保码的激活率和使用率。

5.医保服务质量等级评价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靠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扫码回收率低且全省排名靠后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核查和跟进督促,层层靠实责任,切实提高有效回收率。截至目前,全市有效回收率提升至70.63%,位列全省第四名。二是开展业务培训。重点针对全省排名靠后的医疗机构组织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对就诊患者提醒的主动性。邀请省级专家,对全市业务人员开展了实操培训。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质量等级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不满意问题线索,切实督促整改落实。并将医保服务等级评价与定点协议签订、基金飞检等相挂钩,进一步巩固提升评价成效。

6.药品款结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医疗机构药款结算监管力度,充分利用药品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带量采购药品药款”预警功能,每周常态化提醒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按期结算药款要求,在次月底前完成结算订单支付,做到“不漏一院、不漏一单”。至目前,超期未结算的带量药品款已结清。二是落实周转金政策。积极落实集采药品药款预付政策,及时核定并向医疗机构拨付11个批次集采药品基金预付款3991.44万元,大力支持医疗机构落实按期回款政策。

7.网络安全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压实压紧网络安全责任,抓好内网、外网和应用软件“多层管理”,已将我局网络专业防火墙数据升级到最新版本,对业务电脑终端杀毒软件及时更新,同步完成系统漏洞升级处理,全部完成业务计算机开机密码设置,坚决杜绝移动介质内外网混用问题,确保网络安全运行。二是强化网络安全培训。定期召开的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网络安全管理情况,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及保密教育培训。举办全市医保系统信息宣传和网络安全管理培训班,邀请市委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府研究室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培训,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1制度建设有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报告、督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健全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深化整改成效。根据省委第四轮巡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时认领任务,强化整改措施,增强工作成效。

2)《条例》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集中学习及研讨交流。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专栏,实时动态更新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解读及文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制作党建及廉政文化墙和医保政策灯箱,引导广大干部及参保群众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内涵的学习和理解。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建立“道德讲堂”“文明实践中心”阵地,建立“暖心医保”志愿者服务队伍。入村入户宣传2025年居民参保缴费政策;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设置“温馨服务区”,配备母婴室、医药箱、轮椅、老花镜等便民用品;下沉服务事项,提供医保代帮代办服务。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得不实。

1工作安排不切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内容。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已修改与我局工作实际不相符内容二是加强业务融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业务中心工作,落实定期汇报和专题研究制度,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2)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用好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及时纠正工作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已对当事人进行补充约谈。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纪教育及警示教育,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 “弘扬南梁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观看《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专题片,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2.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强化基金监管检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年度全市专项检查,持续拓展问题类型,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在查处共性问题同时查处了二级医院开展三级医院诊疗项目、收费与项目内涵不符、新冠病毒抗原检查纳入报销等违法违规使用基金等问题。同时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对全市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暂停医保协议2家、解除协议13家,公开曝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10例,向公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4例。

3.服务群众不到位。

(1)医保便民服务有差距。对新设立药店医保定点申请实行每季度审批一次,未做到随报随批,给经营者带来不便。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受理。严格督促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对医药机构提交的医保定点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医药机构。二是及时办理。对拟纳入定点管理的医药机构,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及时公示,对评估不合格的,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其理由,并提出整改建议。三是加强督查。随申请随评估随批准,提高经办效率,定期对县(区)准入工作进行调研,目前未发现同类问题。

2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职工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减少手工零报件数量,实现省内全业务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目前门诊慢特病已全部实现市内、省内直接结算服务,跨省直接结算扩大到10个病种。二是快速调查处理。按照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对手工零星报销实行限时办结,票据真实合理无存疑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成,没有按时限要求完成的电话向参保人解释原因。对参保人提交票据资料有存疑的,建立调查处理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异地协查机制和专人调查机制,加快调查处理进程。对参保人不配合调查的,暂停联网结算。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职工医保报销提交资料清单》,实行手工报销提交资料一次性告知和受理,并对报销中可能影响报销时限的注意事项作了说明。

4.医保服务下沉基层有短板。

1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化应用。根据《关于印发甘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要求,分别制定市、县(区)、乡(镇)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明确各层级办理事项和流程,通过网站、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服务对象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办理。二是加强服务点下沉。在全市122个乡(镇)政务大厅建立了医保相关事项经办服务点,为参保群众提供18个高频业务经办服务,全市1314个村(社)均建立了医保相关事项经办服务点,为参保群众提供12个高频业务经办服务,同时提供帮办和代办业务。

2经办业务下沉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对尚未全部落实下沉服务的县(区),加强督查调度。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医保经办能力建设提升工作的通知》(庆医保函〔2024〕)74号),再次对服务下沉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编制下沉服务经办操作指南。全面梳理并印制发放《庆阳市医保经办乡村服务事项操作指南》,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拓展基层服务网点。委托平安财险开展基本医保外伤经办业务,利用保险公司人员多、网点广的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

3“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实现“一站式”受理。按照省医保局要求,统一支付限额、统一报销比例、统一认定机构,实现纳入即享,“一站式”受理。二是简化认定程序。简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认定程序,按照省局下发新增“两病”人员信息数据核对要求,共比对省医保局下发11621条“两病”人员信息数据,经核实并录入数据10738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县(区)结合年度参保宣传工作,梳理宣传“两病”用药保障机制政策,引导“两病”患者早认定、早治疗,推动“两病”用药保障机制落实。截至目前,全市“两病”累计结算13.65万人次,报销金额481.6万元。

5.宣传引导不到位。

1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局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掌中庆阳App“庆阳医保”专号等途径持续常态化发布政策信息。围绕参保缴费、门诊慢特病政策调整、异地就医政策解读等近期宣传重点,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制作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图文、视频、海报、H5等100余篇,依托《糖糖说医保》《大事小情我来说》《大话陇东》等栏目,有效拓展抖音、快手等发布渠道,进一步扩大受众面,不断深化宣传成效。二是提高宣传覆盖面。制作发放《2025年度庆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全知道》50000册;通过户外广告大屏及电梯媒体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在市区人员密集的东方丽晶茂户外LED电子大屏幕、中元世贸大型LED电子屏、利用庆阳电梯电视传媒在25个人群聚集处共300多部电梯点位,全天滚动式播放医保政策图文;在高速公路旁设立2座大型单立柱广告牌。制作异地就医宣传手提布袋2万个,发放各县(区)、市管定点医疗机构、市政务大厅医保窗口。

2对医疗机构监管有缺失。

整改情况:持续强化基金监管,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通过下发负面清单、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指导帮助定点医药机构不断规范基金使用行为。2024年市直医疗机构追回和行政处罚共计1541余万元,较往年同期减少,基金安全持续向好形势得到巩固。

6.落实财务制度不严格。

1支出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作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单位财务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工作流程。已对财务档案中欠缺的资料部分补充完善。二是加强专业培训。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学习,严格按财务有关要求归类各类资料凭证,确保凭证齐全、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2项目资金支付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工作进度。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历年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结合实际支付情况,完善工作计划。二是建立调度机制。建立并落实资金运行周调度机制,督促项目运行进度,及时完成项目资金支出。截至2024年11月底,2022年和2023年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支出。三是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3未及时处置报废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按照固定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全面排查现有固定资产,对需报废的资产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做好处置并落实报废资产账务处理。

)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决策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按照重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提前拟定项目计划,及时提交会议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做好项目审批实施。

2.制度建设不科学。

整改情况:已重新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5000元以上支出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

1党建品牌引领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工作理念,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以党建工作推动医保工作开展,以医保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实现党建工作与医保工作同向聚合、深度融合。二是持续打造“医保润民”党建品牌。以“医保润民”党建品牌为融合,将党建工作和医保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持续开展六项活动(公开承诺和兑现承诺活动、党员先锋岗和党员先锋号创建活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服务群众活动、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活动、调整城镇职工待遇保障水平、创建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活动),以其强劲的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丰富“品牌内涵”,拓展“品牌效应”,推动医保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彰显新作为。

2党建与业务融合不深。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以“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为载体,广泛开展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等,引导党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及对医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党组会、局务会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深入开展研讨交流,深层次思考谋划,确保党建与业务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4.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杜绝“四舍五入”问题。

5.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议,落实党组书记讲党课工作。同时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方法,组织党员干部赴华池南梁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弘扬南梁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联合西峰区南大街社区在人民广场开展“学雷锋 做志愿 服务改革建新功”主题党日暨社区结对共建活动,赴南大街社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节前走访。二是加强调查研讨。运用“机关支部工作法”和“一线工作法”,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广泛征求群众及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办法。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对市管5家公立医疗机构当前医保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征集到意见建议58条。深入县(区)对医保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并走访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座谈交流。

2民主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民主生活会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制定会议方案、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做好会议准备。二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勇于揭示自己的缺点不足,相互批评直面问题直截了当,红脸出汗、咬牙扯袖,达到改正缺点、教育干部、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三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职工诉求,激励干部勇于担当,求实创新,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已于2024年11月上旬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专项资金结余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预算准确性。重新落实特殊人员存亡认证,结合前4年资金使用情况,对2025年特殊人员医疗费用涉及的5个项目预算金额进行核算,较上年压减预算21%。二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特殊人员医药费用随报随审,及时完成项目资金支出。

2.巡察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医保基金支付流程,落实初审、复审、复核工作机制,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医保基金财务安全规范运行。二是严肃追究责任。约谈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对经办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3.整改成果运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各县区拖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问题,已从省医保局提取我市2024年1-9月未缴费单位数据,2024年11月29日向欠费县(区)发了《督办函》,督促县(区)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所有欠费补缴到位;2025年3月31日,再次下发《督办函》,要求于4月30日前缴清欠费,若逾期未交,我局将按照“先参保缴费,后享受待遇”的规定,自2025年5月起暂停欠费县(区)职工的医保待遇享受,直到补齐欠费后再行恢复。二是针对医保基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经办人员培训,对县(区)基金会计、出纳等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落实医保基金财务管理人员初审、复审、终审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三是针对基金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问题,每月与税务、财政部门进行三方对账,每月官网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每季度进行基金运行分析报告并向省局报告。四是针对超限用药和超标准收费的问题,2024年市医保局参照飞检模式,采取县区带队交叉检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的方式,对全市120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费用651.68万元。2025年全市专项检查工作已于4月7日全面开始,目前已完成5个县区检查工作,查出违规基金892万元。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5项)

)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1岗位配置不到位。

整改结果:未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目前,暂无符合提拔任用条件人选。下一步将采取公开遴选、转任、调任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干部优先配备到科级领导岗位。

2专业人才缺乏。

整改结果:未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密集组织开展全市经办人员轮训、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编码员专项培训、全市医保信息平台运维保障能力培训班、全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政策培训班、全市医保系统信息宣传和网络安全管理培训班5批次,提升了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充实干部队伍。根据我局编制空缺情况,在核定编制限额内,持续做好公务员遴选、招录工作,不断优化年龄结构,加强专业人才储备。

3医保经办队伍力量薄弱

整改结果:未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开展干部人事研判,形成后备干部名单。强化互学互训,举办全市经办人员轮训,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现场讲解操作演示,对常见问题统一解答处理,取得良好效果。二是补充专业人才。积极争取编制,按程序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三是清查借用人员。对借用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已进行了清退。对工作需要确定的驻局人员,采取季度评价方式,按时向派出单位反馈工作实绩。

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住院患者县域外就诊率仍然居高不下。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差异化报销政策。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合理设置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比例,对于自行外出人员(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办理临时就医备案后,报销比例较市内同级医疗机构降低20个百分点直接结算。引导群众就近看病、规范转诊,建立有序就医新格局。二是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结合群众就医需求和市内医疗机构收治能力,根据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类型(异地长期居住、转外就医、临时外出)分类制定了市外省内、跨省报销政策,重点保障因市内救治能力不足的人员外出就医报销需求,从政策层面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三是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DRG总额付费、精神类疾病按床日付费、中医日间诊疗等多元化支付方式改革,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激励机制,累计拨付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结余基金21924.54万元,助力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2.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够有力。引导居民参保有差距。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靠实工作责任。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制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分别召开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医保局主要负责人会议,进一步靠实责任。实行参保缴费周通报、月调度制度。二是注重宣传实效。注重宣传实效,加强针对性宣传,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参保宣传。市医保局发出《致全市广大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封信》,汇编印制《2025年度庆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全知道》宣传彩页5万份,分发各县(区),助力做好参保宣传。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市医保局每周进行参保进展通报,建立市医保局班子包抓县(区)居民参保工作制度,分工负责,全力推进。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人数199.48万人,参保率达到97.77%。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差距,巩固整改成果的任务也很艰巨。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扛牢主体责任,不断自查警醒,持续发力攻坚,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一)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各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医保部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以严而有力的实际行动,形成巡察整改合力,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二)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已完成整改的效果,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自查自评,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成效不断档、不滑坡,以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的恒心韧劲,抓好整改成效在全市医保系统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局党组提升自身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三)不断推动重点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创新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政治机关和政风行风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结合医保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质效达标。坚持以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医保服务能力为主线,防范基金透支、基金征缴欠费、基金流失三大风险。完善工作督办、工作调度、工作通报、工作约谈四项机制,在参保扩面、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三医”联动改革上不断提质增效,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为奋力谱写庆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医保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34-8855607;邮政信箱: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86号(邮编745000);电子邮箱qysylbzj@163.com。

 

中共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