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年底违规突击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的公告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系每个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为严守基金安全底线,防止年底突击报销门诊慢特病、个人普通门诊等扰乱基金使用秩序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定点医药机构以下行为:
(1)清空参保人员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年度限额,诱导或协助集中刷卡结算;
(2)收集、滞留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医疗保障凭证,用于非本人就医购药结算;
(3)违反诊疗规范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在无合理诊疗需求情况下批量刷卡售药;
(4)将非医保药品、保健品、生活用品(如牙刷、护肤品等)串换为医保目录内药品结算;
(5)对医保和非医保患者采用“阴阳价格”行为,即完全相同的药品销售给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参保患者;
(6)诱导、协助参保人员冒名就医购药,或串通他人虚开费用票据骗取基金;
(7)为参保人员转卖医保药品、返还现金或实物等非法获利行为提供便利;
(8)将体检费、美容费等非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基金结算;
(9)诱导参保人员购药后倒卖“回流药”,形成违规利益链条;
(10)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禁参保人以下行为:
(1)轻信“医保额度年底清零”等不实传言,无诊疗需求集中囤积药品,造成医药资源浪费;
(2)将本人医保凭证出借给他人冒名使用,或冒用他人凭证就医购药;
(3)参与医保套现、以药换物等违规活动,转卖医保药品获取非法利益;
(4)与医药机构合谋,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虚构就医购药记录,骗取医保基金;
(5)以健康体检为目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支付相关费用;
(6)要求或配合医药机构通过串换项目、虚构病情等方式,违规享受医保待遇;
(7)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县(区)医保部门将对基金异常增长等疑似问题线索进行检查,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肃处理。个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造成基金损失的,最高处骗取金额5倍罚款,并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12个月。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造成基金损失的,最高处骗取金额5倍罚款,并予以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维护基金安全,合力营造诚信公平的就医秩序。若发现上述现象,请拨打举报电话。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0934-8855613
庆阳市医保中心:0934-5912393
西峰区医疗保障局:0934-8219089
庆城县医疗保障局:0934-3198068
宁 县医疗保障局:0934-6625282
镇原县医疗保障局:0934-5925056
环 县医疗保障局:0934-4681009
华池县医疗保障局:0934-5926031
合水县医疗保障局:0934-5525600
正宁县医疗保障局:0934-6123689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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