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 关于分解下达市管定点医疗机构基金预付 计划的通知
庆阳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
关于分解下达市管定点医疗机构基金预付
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健康保障局,市管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落实“先看病,后付费”支付结算管理,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压力,按照市医改办、财政局、卫计委、健保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健保发〔2017〕93号)有关规定,现将各县(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农村居民部分)参保患者在庆阳市人民医院、庆阳市中医医院、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3家医疗机构住院结算医保基金支付额,按照上年平均每季度的60%进行测算并下达。请各县(区)于每季度月初10日前将预付基金按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基金预付计划随实际结算情况适时调整。
预付金拨付情况将作为综合目标管理的责任内容,年终予以考核。
联系电话:庆阳市人民医院(0934)8683537
庆阳市中医医院(0934)8212344
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0934)5984086
庆阳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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