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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庆医保函〔2020〕40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管定点医疗机构:

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每年的4月定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为开展好今年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根据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二、时间范围

 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市全面开展宣传活动。

三、宣传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三)涉及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四)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五)剖析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典型案例(以《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案例汇编为主》)。

(六)2020年甘肃省开展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四、宣传方式

(一)印发宣传资料。各县(区)要按照宣传工作重点,结合近期制定出台的最新政策,特别是国家医保局《医保政策问答》、市医保局编印的《庆阳市医保扶贫应知应会28问》等,印制一批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在两定医药机构、医保经办窗口张贴、发放,提高公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增强对医保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二)发布宣传广告。要创新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大力推行公益广告的发布。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如召开典型案例通报会等形式,充分利用公交车车内广告、出租车顶LED显示屏、电梯广告、手机APP等,对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标语、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保方面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进行滚动宣传。

(三)开设宣传网页。各地要在当地医保局网站栏目内,开设“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专题宣传网页,根据宣传重点,编制、推送有关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内容的整版专题和打击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供群众点击查看。

()加强人员培训。各县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对去年以来各级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予以全面梳理,认真进行反思,及时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强对经办人员、医务人员培训,督促熟悉医保政策,规范诊疗行为,引导参保人员理性就医,合理用药,切实提高定点医药机构整体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利用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有利时机,制定好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集中工作力量,保障宣传经费,加强动员部署,深入推进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于4月1日同步启动宣传活动。

(二)创新方式。各县(区)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围绕宣传主题,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市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在门诊大厅、挂号收费处、药店收银台等群众相对集中的位置,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动漫片、张贴宣传标语、海报,摆放宣传资料、折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搞好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实效。各县(区)要及时梳理收集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宣传信息,要做好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于2020年4月 30日下午6:00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至市医疗保障局指定邮箱。

联系人: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刘婷

电话:0934-8855613

邮箱:ybjjjjgk@126.com

附件:庆阳市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标语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标语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人人尽责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绷紧防范之弦  严打医保诈骗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依法依规  重拳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打好欺诈骗保“歼灭战”  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违法骗保可耻  监督举报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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