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购药不能搞一刀切的提案答复
尊敬的王志平、王小萍委员: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收悉你们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对医疗报销不能实施一刀切政策,对于离退休重病在床及高龄慢性病病人,给予人文关怀,应采取特事特办的政策”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老年人口规模不断的增长,老年人对医疗保障服务的多样化、精细化、便捷化需求日益迫切,市医疗保障局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尤其是在离退休人员生病在床及高龄慢性病病人的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办理方面做了一些人文关怀工作,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国家、省上也积极推进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
一、在住院费用报销方面
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全部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出院时“一站式结报”。参保人员在外地住院前只要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出院时也可以直接结报,不需要再把资料带回来报销,缩短了报销时限,减轻了垫资跑腿的负担。对在就医医疗机构没有直接结报的患者,家属或其他人员都可以帮助办理报销业务。
二、在慢特病资格鉴定和报销方面
在慢特病资格鉴定方面,对于重病在床需要鉴定复鉴的人员,只要说明情况,我局安排慢病鉴定医疗机构派专家上门为其进行鉴定,不需要患者再到医院去检查;同时将部分慢特病鉴定权限下放到乡镇卫生院。在慢特病费用报销方面,市直及部分县区开通了职工门诊慢特病定点服务机构直接结报业务。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职工在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诊疗或购药时,在个人确认的慢特病年度封顶限额或规定的限额内,只需以现金方式支付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的30%,政策范围外的费用需要全额自负,剩余政策范围内70%的医药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单位结算拨付。因慢特病在市外就医的,在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将市外就医票据拿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随着医保新系统的切换上线,允许职工用个人账户资金结算慢特病自付部分费用,同时开展城乡居民慢特病费用直接结报工作。
三、在线上线下服务方面
随着医保新系统上线,越来越多的医保业务可以在网上或运用智能技术办理。为了解决好老年人在医保业务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市医保局制定了《切实解决老年人在医保服务中使用智能技术困难的方案》,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在提供线上服务指导的同时,必须保留线下办事渠道,为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习惯人工办理医保业务的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多种形式的便捷服务。对于医保经办服务中,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医保电子凭证、门诊慢特病、个人账户查询等服务事项,始终注重提高线下服务质量,设置现场接待窗口或专区,配备相应设施,做好引导、帮扶或代办工作。优先接待老年人办理,落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就医办事体验。
虽然我们在给予老年人群人文关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有不少差距,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积极接纳,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政策规定和保障措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医保能够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让老百姓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再次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希望一如既往支持、监督我们做好工作。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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