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高亚丽、张俊岩、何永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强化医保联动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调整用药目录问题
目前,制定和调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属于国家事权,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级医保部门无相关事权,须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限定支付范围和甲乙分类等内容。近年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稳步拓展,国家医疗保障局自组建以来已连续7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835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4版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新增91种药品,主要包括26种肿瘤用药(含4种罕见病)、15种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含2种罕见病)、13种罕见病用药、7种抗感染用药、11种中成药,以及精神类、其他领域用药。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中药饮片部分892种。目录中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罕见病、肿瘤、儿童用药等药品大量被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进一步加强协议管理,督促医疗机构扩大目录内药品采购范围,更好地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提升用药保障水平。
二、关于建立药品配送机制问题
为切实做好集采药品供应保障工作,2024年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5号),提出了“及时组织签订采购协议、畅通医疗机构反馈问题渠道、积极协调应对短时间激增需求、做好中选产品供应情况监测、探索建立供应情况评价机制、加强供应情况评分结果运用”六条保供举措。我局各批次集采药品落地执行时,无论执行通知、购销协议、监测考核均强调中选企业必须履行质量供应第一责任人责任,医疗机构自主选择能力强服务好的配送企业,切实保障中选药品供应配送,保障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同时,也畅通与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的联系渠道,建立了供应配送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处置执行当中发生的供应配送问题。当然,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各种原因,个别药品确实存在临时性局部供应不足和配送不及时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临床用药和医疗机构集采任务完成。造成个别药品短暂性供应不足、配送不及时主要原因:一是极端天气、季节性疾病等突发性不可抗因素影响;二是医疗机构拖欠货款,影响企业配送积极性;三是交通运输延迟等;四是医疗机构报量不准,严重偏低,导致中选企业对实际需求误判,产能安排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好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和措施,优化管理合同,强化责任履约,加强配送监管,强化配送考核,切实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三、关于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问题
一是加大医保药品政策宣传力度,每年国家新版药品目录政策出台后,及时将药品目录转发给各定点医疗机构,同步进行宣传、讲解、培训,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药品目录的下载、更新、编码对照和使用等工作。让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熟知医保药品目录新增药品、适应症、用量用法、医保限定支付等相关政策。二是拓展医保药品政策宣传渠道,通过融媒体中心拍摄宣传片,在基层定点医药机构张贴、发放“明白纸”,开展“医保干部进基层”活动,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医保药品政策知晓率。三是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照患者病情需要合理用药,控制使用医保目录外自费药品,目的也是避免医疗机构“按标准”施治,脱离实际病情,寻求利益空间。如使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时,须事先向参保人员或其家属说明理由及价格,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并签署告知单。四是督促基层医疗机构接入医保部门的智能审核系统,实现事前提醒,即开具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时进行提醒,以便临床医师根据提醒内容判断是否符合限定支付范围,避免不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四、关于建立医保联动机制问题
为优化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打破基层用药限制壁垒,2023年8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印发了《庆阳市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在县域医共体内,一级医疗机构就诊患者,确因病情需要使用药品目录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时,由医共体内二级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医师开具处方后使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正宁县域医共体已具备医保总额付费条件,拟于2025年7月启动运行。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其他县区加快医共体推进力度,力争在2026年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工作,切实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患者用药连贯性。
五、关于建立用药监测和反馈机制问题
为及时了解掌握医药机构用药情况,我局依托“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实施全流程监测,实时掌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和供应保障情况。同时,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和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分别建立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交流群,针对药品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督办药品配送企业,力争在承诺时间内解决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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